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统一考试,是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本统考模块适用于本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科播音与主持等专业。主要测评考生学习播音与主持专业应具备的基本专业素质和能力,为高校选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人才提供基本依据。 考试科目及分值 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共五科,其中: 1.形象气质 20分; 2.作品朗读 40分; 3.新闻播报 80分; 4.即兴评述 80分; 5.模拟主持 80分。 考试形式和内容 (一)形象气质 按照广播、电视、网络等电子传媒受众的基本审美标准,综合考察考生的身体自然条件、气质修养、上镜效果、着装举止等情况。 (二)作品朗读 通过朗读自备文学作品,考察考生音质音色、普通话语音与吐字发声、对作品的理解与感受能力、语言表达的内外部技巧。评判考生是否具备学习本专业的基本条件。 朗读自备文学作品一篇,体裁不限(诗歌、散文、小说、寓言等),限时1.5分钟。 (三)新闻播报 1.考试目的 通过考生对新闻类稿件的播报,考察其对新闻语体样式的把握情况。 2.考试形式及要求 现场抽取并播读指定新闻类稿件一篇。 (四)即兴评述 1.考试目的 通过命题即兴评述,考察考生在交流语境中口语表达及话题驾驭能力、思维敏捷程度、临场心理控制能力、语言组织能力,考察考生对社会问题、生活现象的认知广度和思维深度。 2.考试形式及要求 从现场抽取的2则材料中自选1个即兴评述,要求思维活跃、主题明确、逻辑严密、内容新颖、富有个性,限时1.5分钟。 (五)模拟主持 1.考试目的 通过模拟主持广播、电视、网络等电子传媒中不同类型的小栏目,考察考生的角色匹配、主持特质、镜头形象、语言表现力及亲和力、肢体副语言运用情况等。 2.考试形式及要求 模拟主持小栏目,栏目形式自定(新闻评论类、综艺娱乐类、生活服务类等),内容自备,限时2分钟。 考试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