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二、招生对象及范围
(一)招生对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以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简称联招办)规定的报考条件的华侨及港、澳、台人士。
(二)招生范围:
我校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其中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风景园林、广告学、文化产业管理、广播电视学等专业面向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含港澳台地区)招生,音乐表演(民歌演唱)、音乐教育(以舞蹈为主)仅面向广西招生。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以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简称联招办)规定的报考条件的华侨及港、澳、台人士,均可报考。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1)美术设计类专业要求无色盲;音乐类(演奏、演唱、音乐教育、录音、作曲)、舞蹈类、表演类专业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肢体无残疾等妨碍学习和表演的疾病。演唱类专业要求发声器官无疾病。
(2)音乐表演(演唱)、流行音乐(演唱方向)专业身高一般应达到男170CM(含)以上、女160CM(含)以上。
(3)舞蹈表演(表演与教育)专业身高一般应达到男173CM(含)以上、女163CM(含)以上。
(4)舞蹈表演(现代舞)、舞蹈表演(国标舞)专业身高一般应达到男170CM(含)以上、女160CM(含)以上。
(5)同一考试类别的专业如对身体条件有不同要求的,录取时,根据考生成绩、高考体检结果、专业志愿和专业要求,择优录取。如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所填报专业的要求,但服从专业调剂者,则根据考生成绩及志愿,调剂到同一考试类别的其他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录取的,作退档处理。考生应根据自身条件及成绩慎重选择专业。
(6)因各省对不同学科申报教师资格人员身高等条件要求不同,对今后有意向申报教师资格的考生,请在报考前予以了解后慎重选择专业。
四、报考安排
(一)考试方式
1.美术设计类、书法类:设置初试和复试,初试和复试均采用实时监考模式进行网络考试。
2.广编类:设置初试和复试,初试采用网络考试(提交视频)的方式进行,复试采用实时监考模式进行网络考试。
3.播音主持类、舞台表演类、民歌演唱类、音乐演奏类、音乐演唱类、舞蹈表教类、舞蹈编导类、国标舞类:采用网络提交视频的模式进行网络考试。
4.音乐学理论类、录音艺术类、作曲类:采用实时监考模式进行网络考试。
(二)兼报要求
考生按考试类别报名参加考试,其考试成绩可以兼报同类别的所有专业(见附表)。外省考生仅限报考一个考试类别,不允许兼报;广西考生在考试不冲突的前提下,可兼报最多三个不同的考试类别。音乐演奏类各专业招录乐器种类详见附表。
(三)报名方式
1.请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进入2023年校考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线上笔试科目),并按时参加考试。
(1)正式通道:https://www.artstudent.cn,若正式报名通道出现报考拥堵的情况,我校将开通备用报名通道。
(2)备用通道:https://zsks.gxau.edu.cn(暂不开通)。
2.华侨及港、澳、台人士专业报名及考试要求与内地考生相同。
五、专业考试
(一)考生参加美术设计类、书法类、广编类、音乐学理论类、录音艺术类、作曲类线上笔试校考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我校《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各专业考试内容及要求,报名考试时间安排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查阅。
(二)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中的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专业面向普通高考本科第二批文史类考生招生,专业免试,艺术与科技专业面向普通高考本科第二批次文、理科类考生招生,专业免试;其余艺术类本科专业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
(三)我校非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产业管理专业面向普通高考本科第二批次文史类考生招生,风景园林、广告学、广播电视学专业面向普通高考本科第二批次文、理科类考生招生。
(四)凡属省统考(联考)不涉及的本科专业,考生无需参加省级统考(联考),可直接参加我校的校考。如各省对报考专业有统考(联考)达标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我校2023年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与各省统考类别对应请考生自行到招生信息网查阅。
(五)对在我校校考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六)考生于2023年4月底前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本人校考是否合格,合格考生不再寄发专业合格证。校考合格的考生,按所在生源省份规定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六、录取办法
(一)我校为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除音乐演奏类、国标舞类专业外,我校组织校考的艺术类招生专业在区外(外省)不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音乐演奏类、国标舞类专业全国按不分省计划编制;我校可自主划定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如各省对艺术类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另有要求的,按照考生所在省份规定执行。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二)面向华侨及港、澳、台招生的专业,考生须取得我校校考合格资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联招办的要求,政审体检合格,按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三)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复查。凡通过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和录取入学的新生,未经省级招办办理手续的新生,一经查实,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最终录取办法详见后续发布的《广西艺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七、收费标准
(一)报名考试费标准:广西考生报名费30元/人,考试费美术类专业110元/人、非美术类专业150元/人,兼报两个以上专业另加收考试费45元/科.人(不含重复考试科目);区外(外省)考生报考费美术类专业150元/人、非美术类专业220元/人。美术设计类、书法类、广编类分别按广西和区外标准收取初试费用,不收取复试费用。
(二)学费标准:
1.我校各专业学费标准见附表。
2.中美合作办学3+1项目(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我校与美国西俄勒冈大学合作办学项目,第一、二、三学年在我校学习,学费为40000元/生﹒学年,第4学年如到美国西俄勒冈大学继续学习者,学费按该校的标准(美国约27678美元/生﹒学年)。学生完成国内的学习后,如因其他原因无法出国续读者,可申请转入我校相应的本科专业继续学习,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赴国外学习的其它费用请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简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费较高,请考生视本人家庭经济状况慎重报考。
(三)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照上级物价管理部门正式批文执行。
八、其他说明
(一)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参加文化高考时,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二)新生入学后享受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为激励优秀学生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学校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特困生奖学金、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费缓交减免、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其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优待尤为明显)。考生可登录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查阅。
(三)我校本科招生信息均以本年度我校公布的《招生简章》、《招生章程》和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信息为准,如有与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按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的招生政策执行,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广西艺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网站和“广艺招生”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对在非本校官网、微信公众号公布的任何有关广西艺术学院招生信息,我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学校纪委、监察处按照有关规定对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五)如因疫情防控需要或遇教育部政策调整,学校将视情况调整考试方式、内容、时间和地点等,并及时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学校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南湖校区),邮编:530022,招生办电话:0771-5333126,5327082,5317393(传真),监督举报电话0771-5333130,招生信息网址:https://zsb.gxau.edu.cn
附表:广西艺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学费标准、考试科目及录取办法一览表